三湘都市报10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罗艾敏整理)10月30日,记者了解到,10月2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文件提到,鼓励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将职工的婚假延长至20天。
根据《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第一条,加强婚恋政策支持。鼓励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将职工的婚假延长至20天;有条件的地方可向新婚夫妻发放结婚红包或消费券。
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婚恋活动,搭建安全、可靠、便捷的婚恋交友公益平台。扎实推进婚俗改革,破除高额彩礼等陈规陋习,大力倡导尊重生育、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的新型婚育文化,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
措施第二条提出,促进安全舒适生育。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至188天;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和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依法落实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
此前,多名网友发文称希望湖南延长婚假。7月4日,网友“飘零零零”在省长信箱留言,“作为一名即将面临婚育选择的湖南青年,建议延长婚假至 25 天(含法定3天)。”对于网友的建议,7月7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访维稳办回复道,“非常理解您对湖南省延长婚假的关心和期盼。我们会将您及广大劳动者希望延长婚假的呼声和建议积极反馈相关部门,并呼吁尽快启动《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争取早日推动婚假延长工作进入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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